留言 4
喜欢 9
故事来自主题: 首届南瓜屋杯中国好故事征文大赛(获奖名单公布)
不学习 我没有办法谈恋爱
影宝_069
2019年6月13日
“ 我要费洛蒙,也要前额叶皮质 ”

*不学习,我没办法谈恋爱

一天傍晚,夕阳时分,暑意渐退,我吃过晚饭惬意地在树林里乘凉,身边有风轻轻哼唱着孟夏的呢喃。正巧这时他发来信息,越过时区送来问候。

我疲于打字,就直接发语音过去吧。我说:“最近些日子可真热,每天都是艳阳高照,看来果然是夏天到了。”我又翻了翻手机,看了看他的城市天气,一如既往的“不温不火”。于是我说:“真羡慕你那,全年温和。哎呀,季风气候比不得海洋气候啊。”不过,夏天来了,我们的时差就只有7个小时了(我们的时差原来有8个小时)。

估计他也偷懒,也用语音回复我。他说:“嗯,是的,我们这里虽然每天都出太阳,但是真的不热。”他顿了顿,又接着说“你可真聪明,怎么知道这么多呀!”我哑然失笑,又连忙打着哈哈:“还好啦,只是一些基本的常识嘛,都是高中时候学的了……”但他又说,“虽然这确实是常识,但是还是有人不知道呀。所以不管怎么说,你就是很聪明很聪明。”哼哼,英雄所见略同。我心里暗笑着,但在中华民族的谦逊基因的支配下,嘴里还是说着:“没有没有,还差得远呢?!”

不过话说回来,仔细回顾一下,我竟发现——不学习,我还真没办法谈恋爱。

这谈恋爱谈恋爱,总是要先从说话开始吧?他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,会几种语言,就是不怎么会中文。最开始时,我操着两把刀的英语,靠着万能的翻译君惨淡经营。有很多个瞬间,我兴冲冲地想把刚发生的趣事告诉他,让他也开心开心。可话到嘴边,大脑却又一直空白。就像你用沾了油污的手去验证指纹密码,努力地尝试再多次也是枉然。

那个时候,我才懂得什么是“书到用时方恨少”,是事非经过才知难。尽管他十分耐心,永远用温柔的口气鼓励我,告诉我:“你的英语很棒,别担心。”

可我的情绪仍是不安定着,一种莫名的倔强埋上心头。在大学,也要学英语,那现在又多了一个理由吧!

于是,我开始自觉地每天记单词,坚持每天打卡。虽然说大学的课业不像高中时那么繁重,可各种各样的杂碎事儿也不少,运动会集训,军事素拓,舞蹈练习,课后作业。可我已经不需要任何人的见证或监督,就是一个人这样默默坚持着,就像坚守着儿时的初心与梦想。吃完早餐,等待上课,我记单词;午睡醒来,发呆时分,我记单词;课间休息,允许放松,我记单词。还记得一天晚上临睡前,朦胧间我想起自己还没有复习当天的单词,我仍不自觉地打开手机,用惺忪的睡眼坚持战斗着。慢慢的,我的词汇量似乎越来越多。我开始脱口而出,开始不假思索。有时,我学了些新词汇或高级词汇,会小心机地向他炫耀。他一如既往的鼓励与称赞总能让我笑逐颜开。

可是我还是不安心,就算我懂得再多词汇,单词泅在纸上开出花又能怎么样?我的听力不好,他说的话,我还是得反应个半晌。不可以这样,我要学习,我要改变。我开始在手机APP上搜罗各种英语学习的视频。每天晚上回到宿舍,我就立在床边,一边做着拉伸一边看视频。望着屏幕前的英语达人们,他们气定神闲,他们侃侃而谈。或者是在街头接受采访的年轻人们,他们朝气蓬勃,说起英语来自信而笃定,那种从容让我十分羡慕。真厉害啊,要是有一天我也能像他们那样该多好,我在心里悄悄呐喊着。慢慢的,我从看视频到听视频,那些云山雾罩的话语开始逐渐明了,那些含糊不清的单词开始逐渐熟识。过去令我闻风丧胆的英语听力如今仿佛过家家般在我耳边回响着。难道我真的是那个被仙女教母选中的辛德瑞拉,在午夜之前为我送来金马车,搭乘着我前往新世界。

(上英语课,可能是听惯了日常语速的采访。我竟有些嫌弃听力材料太慢了?!这种感觉让我有些哭笑不得。)

慢慢的,我也开始变得淡然。和他说话时,也开始自信而从容。我应当是个天生有趣的人,视频聊天时,我搞怪地挤眉弄眼,插科打诨,常常逗得他哈哈大笑。我应当是个天生的话痨,叽叽喳喳一个人能跟他说上一个小时,他宠溺地看着,偶尔搭上几句话。有时候,说得尽兴,我会手舞足蹈,手脚并用,语速快得像放鞭炮,噼里啪啦一长段。他一脸认真地看着我,我这才如梦初醒地问他:“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?你跟上我了吗?他说:“当然啦,你说的又不是中文,放心,我懂的呀!”末了还说,“你英语真好,教教我呗。”呵呵,看似寻常最奇崛,成如容易却艰辛。可谢谢您嘞!

这语言啊不单是一个国家文化的精髓,也是该民族性格的缩影。单单掌握一门语言是远远不够的呀!就像罗曼罗兰所说:“要有光!太阳的光是不够的,要有心的光明。”我像是一个野心勃勃的探险家,又开始朝着文化进发。正所谓,不打无准备之仗。

我去了解莎士比亚,去深情模仿“to be or not to be, this is a question. ”;去浅薄明白了哈姆雷特,去粗略体会骤然间他经受的剧变,正如海涅所说,哈姆雷特从巨人身上看出了风车,从贵妇身上看出来娼妓,从宫廷典礼看出了一场傀儡戏;去发现济慈,去认同歌颂“看一个好句如同一个爱人”。或是去偷窥英国皇家密事,我宁可当卡美拉,也不做戴安娜。(只是假设而已)总之,无论如何,也不做“腓力斯丁人”式的人。

我常常是越读越兴奋,觉得自己又收获了很多谈资。又常常是越读越沮丧,觉得自己知道得实在太少太少。怪不得,阿基米德承认他是最聪明的人,因为他知道自己仍是十分无知的。

他也知道我泡图书馆的习惯,只要我告诉他,我在图书馆。他就会很安心。他还给我取了一个绰号,叫小小图书馆哩。(尽管他习惯叫我silly)有时,我看到些好词好句也会分享给他,他很喜欢,会问我:“这是你自己写的,还是在书上看到的?”哈哈,你猜呀!

平时一有时间,我也在手机上学习穿搭,学习护肤,学习健身等等,努力做一个不用奢侈品堆砌却依旧精致的女孩。就像毛主席说的,一万年太久,只争朝夕,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

我偶尔会矫情地想,怎么样才能保鲜爱情?要手如柔荑,肤如凝脂;要削肩细腰,长挑身材;还要腹有诗书,心胸宽广。

我要费洛蒙,也要前额叶皮质。虽然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不多,但学习和恋爱就这样填满了我的生活。

留言 4

更多精彩

    拼命加载中

    作者简介

    • 0关注
    • 0粉丝
    • 0故事
      查看作者更多内容>

      当前主题

      主题下更多故事